2016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6人】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平桥区2016年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平桥区2008年、2009年选聘、目前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报考村官时提供的毕业证)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占4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