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招26人】
为了全面呼和浩特市新闻舆论工作水平,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呼和浩特市决定建设“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并于2016年年底投入运营。
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是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主管,呼和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呼和浩特日报社、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新闻网共同建设,具备融媒体新闻加工传播、民生服务、政务公开、舆论引导等功能的新媒体机构。
按照《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实施方案》,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6名。本次招聘工作由呼和浩特新闻网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着力优化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工作人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为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职位
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融媒体传播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含驾驶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理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拟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4。低于1:4的,则按1:4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职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根据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通过笔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主要对报考人员已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面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低于3:1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按3:1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职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
(五)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27日在《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呼和浩特广播电台各频率、呼和浩特电视台各频道、呼和浩特新闻网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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