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长兴县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新媒体文创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新媒体工具;
3.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工作案例);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地点:行政中心B幢15楼1503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应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专业符合性、工作经验等事项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并组织面试。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其他机关编外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23227
原标题:长兴县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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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