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嵩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公告【招30人】
为满足我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从我县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定向招聘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16年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嵩县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6年公开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4、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43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5、服从组织分配;
6、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嵩县2016年公开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嵩县人社局新办公楼一楼大厅(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对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