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15人】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共计9家事业单位15个岗位,详见选调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二)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裸眼轿正视力不得低于0.9,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副主任科员(含副主任科员)以上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及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登录桦川县政府信息网下载《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寸照4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桦川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一楼。
2、考试
笔试侧重岗位进行测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以结构化面谈进行,占总成绩的40%。
3、组织考核
考核主要核实参加选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成绩占10%。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列第一者全部进入拟选调人选),并在桦川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5、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对提供信息和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2、被选调人调到桦川县后需签订服务协议,5年之内不予调出。
3、被选调人应服全县重点工作人员调剂。
本公告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3823260
原标题:2016年桦川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事业选调计划表
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
诚信承诺书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