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泾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申报通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申报选调、选聘、招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选调、选聘申报范围为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报范围为县直各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
县直单位、乡镇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提出选调、选聘、招聘计划,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经县编办审核汇总后报县编委研究,确定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和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并适时组织招考。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选调(聘)、招聘计划,必须根据本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补充,留出一定空余编制”的原则进行,凡已经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不得申报选调(聘)、招聘计划。
2、在填报计划申报表中“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一栏时,专业要求要与高校相关专业设置相对应,特殊岗位专业设置适当放宽。
专科专业名称请按照《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填报,本科专业名称请按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报,研究生及以上专业名称请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报。
3、填报的《2017年度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计划申报表》、《泾县2017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和《泾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由主管部门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上报。(样表可从县政府网站的泾县人社局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4、请拟选调、选聘、招聘单位于2016年12月10日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计划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大楼424室,电子邮箱:jxxwzzbgbk@sina.com)、县人社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大楼315室,邮箱:jx5102637@163.com),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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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计划申报表》
2、《泾县2017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3、《泾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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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