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衡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4人】
衡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审核医疗卫生技术项目,并组织推广;负责医疗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社会办医的日常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学术、新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咨询及科学普及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招聘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4名,均为管理九级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网(www.hy12333.gov.cn)和衡阳市卫计委网站(www.hnhyswsj.gov.cn)(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华新开发区翠竹路8号)
联系电话:0734-8220025,联系人:刘宴余 宋 玺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④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⑤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市卫计委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