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任职公告【招88人】
按照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经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2017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88名。现就此次选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聘数量
(一)选聘岗位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方式及数量
1、通过驻村实习村官计划(原“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计划(11名):
面向符合条件的38所原“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2017年江苏省驻村实习村官计划实施方案》,按照个人报名、院系推荐、审核、驻村实习、组织考察、双向选择等程序来实施。
2、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计划(50名,限无锡市生源):
宜兴市男性大学生村官6名;
宜兴市女性大学生村官4名;
梁溪区大学生村官13名;
锡山区男性大学生村官6名;
锡山区女性大学生村官3名;
惠山区男性大学生村官5名;
惠山区女性大学生村官3名;
滨湖区男性大学生村官4名;
滨湖区女性大学生村官1名;
新吴区男性大学生村官3名;
新吴区女性大学生村官2名。
3、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27名,限无锡市生源):
江阴市大学生村官3名:
梁溪区大学生村官13名;
锡山区大学生村官2名;
惠山区大学生村官2名;
滨湖区男性大学生村官4名;
滨湖区女性大学生村官3名。
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考选调生职位时,可选择兼报无锡市相应大学生村官志愿,参加选调生笔试面试。市选聘办根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按照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心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坚持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其中面向应届生直接报考人员及面向选调生考生兼报人员选聘对象要求为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生源;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有关政策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二)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三)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四)择优选拔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五)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七)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四、选聘程序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或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2017年1月4日-1月10日,网上报名。
2、2017年1月4日-1月11日,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2017年3月11日,笔试。
4、2017年5月-6月,资格复审、面试。
5、2017年6月-7月,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