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7年第01号公告和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2017年开始不接受现场补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报名,并持打印的《报名通知单》和报名资料到衡阳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具体事宜可咨询考点办公室(电话0734-8173478)。
(三)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4日至3月10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六楼(华新开发区翠竹路8号)
(四)解放军169医院及现役军人考生请到长沙考点报名。
衡阳考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安排(附件)
(五)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通知单》。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医学院校毕业的考生报名,还需提交毕业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在报名现场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提供的学历证明;应届硕士或博士生还须提供由大学院校教学办出具的今年8月31日前可以毕业的证明。
3.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身份证不予受理)。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请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变更了注册单位(执业地点)的需提供注册申请表原件或卫计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10.如毕业证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的,需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
二、实践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