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3人】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其中,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区委党校公开选调5名专职教员,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一)报考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区委党校
亳州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国家干部身份。
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下同)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报考区委党校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在试用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6:00,逾期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7年3月15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6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区委党校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
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于3月 23日至3月24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