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定向遴选公务员公告【招12人】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定向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公务员12名。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定向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能调入公务员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4年2月28日前考试录用的公务员);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九江市纪委组织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1号楼A423室);
3.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定向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两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具备《职位表》中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⑤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将通知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