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淮北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29人】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淮北市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卫生计生[2016]7号)精神,我院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具体岗位见岗位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
5、报考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3月1日至198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1日前出生),报名后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选聘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市卫计委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 3 月22日- 3月28日。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地址:淮北市淮海路66号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电话:0561-3055045、3055036)。
2、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实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