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考试录用(法检系统、地税系统除外)有关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官方信息渠道有:
1、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ImportantNoticeList.aspx?ID=%2ftCGUnuF20Y%3d)。主要负责全省公告、政策解答、招考简章等的发布以及提供考生报名入口。
2、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论坛
(http://220.163.121.20:8080/)。主要负责解答各类考生提出的政策问题。
3、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njzrsj.gov.cn/)。主要负责涉及怒江州范围内公务员职位相关公告、通知等的发布。
4、怒江党建网。
(http://www.njzdj.cn/)。主要负责涉及怒江州范围内公务员职位相关公告、通知等的发布。
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以上四个网站,如未及时查看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可登录专题信息网的“论坛”查看,如在论坛置顶帖中未发现个人所遇问题,可发帖提问。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直接联系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86—3622310)、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0886—3888783)。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考简章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的招录简章,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二、政策变化注意事项
(一)报名环节
1、今年实行注册和提交报名申请同时进行,不再像去年一样先注册、后选岗,因此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同时,要注意审核及缴费的时限要求。
2、因身份证过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为帮助考生正确报考,在公告的附件中发布了《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报考人员可先仔细阅读后再操作。
(二)考试环节
1、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各级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0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