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牡丹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结束。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我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27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报考须注册,非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理证书使用 。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3月22日-28日(节假日休息)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2日—28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须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5楼51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只需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考生类型为新考生的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