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政府招聘2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0名(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至高中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但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退伍证等。若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报考,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者,其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太平镇工商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63—577075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