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民政局系统等)招聘(含人才引进)公告【招30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现就我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民政局系统、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卫生系统,下同)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含人才引进)共 303名(含民政局系统、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卫生系统25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7年湘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含民政系统、高新区、昭山示范区)》、《2017年湘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含民政系统)》。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sjsw.xiangtan.gov.cn/)。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7日至1999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岗位专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市人社部门认定。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2∶00
交费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