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平定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医学类不达开考比例的按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类所有考生笔试的平均成绩确定),共计169人(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 11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楼六楼(公交车201、203、2路,到平定县医院下车,上坡往里走200米)。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报到证、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空缺人数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及面试等事宜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5、联系电话:0353-6188331
原标题: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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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
2017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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