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宁津县地方税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8人】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要求,宁津县地方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宁津县户籍,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或贫困家庭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
宁津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行政管理辅助岗位,计划招聘8名,其中,基层税务所税收管理辅助岗位6名(工作条件艰苦,较适合男性),科室行政管理辅助岗位2名。财政、税收、会计、法学、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2日至5月25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办公室(人社局2号大厅)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5张;
(2)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领取填写《德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招聘考试。
(二)招聘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聘用。
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实行工作绩效考勤奖制度,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级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5421929。
原标题:2017年宁津县地方税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