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浦江县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7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25日下午 2:00-5:30;地点: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 (中山北路97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考生填写《浦江县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贴本人1寸彩色免冠正照。
4.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入围面试和入围技能测评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2017年5月23日下午2:00前将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书送到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或者电话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将于短信方式予以确认。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为6月3日、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原标题:2017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附面试和技能测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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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江县委组织部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