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浦江县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浦江县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
中共浦江县委组织部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97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81名,乡镇机关招考1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6名;从我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3名,从 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考试公告,或于2014年1月20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www.pj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各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浦江县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户口放宽到浙江省;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浦江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浦江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浦江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 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检察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