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广元市剑阁县纪委考调机关人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中共剑阁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机关公务员及剑阁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和职位
考调剑阁县纪委机关公务员2名,剑阁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干部1名。
二、考调范围
1.公务员考调范围要求为广元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2.事业干部考调范围要求为广元市各级公益一类或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参加公务员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性别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经济学、财会或审计及相关专业。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参加事业干部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干部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考调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剑阁县纪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
(1)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报名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纪委剑阁县监察局公开考调机关公务员和剑阁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此次公开考调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考试
此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调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内容为考察考调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五)公示
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中共剑阁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1.咨询电话:中共剑阁县纪委 0839-6607295
2.监督电话: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12380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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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