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万宁市党群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的查询方式以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发布,为做好万宁市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45分<含>)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 (招考名额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点: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科703室(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街)。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中共万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党员相关材料或者由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且考生应在2017年3月26日前确定为预备党员。
4.报考人员为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且在2017年3月26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为留学出国人员,除须提供《考试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由市委组织部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上的相片处盖章。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原件的,可先传真后配送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及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98-62236830 62223542(传真)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万宁市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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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万宁市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xls
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