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招11人】
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如下:(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对孤残儿童有爱心,对老年服务对象有孝心;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分别在泰州市民政局网站(www.jstzmz.gov.cn)、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网站(www.jstzmz.gov.cn/col/col4261/index.html)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大屏上同时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地址:2017年6月26-2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招聘大厅。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并填写《报名表》。招聘方在6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在泰州市民政局网站和泰州市福利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3千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大学毕业生从事介护岗位的按学历每月增加300-500元。
咨询电话:86050503、86198836。
原标题:2017年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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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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