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选调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包括教育、卫生系统等)、各街道(乡镇)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选调区委政研室政研中心1名,区考核办绩效考核中心1名。
三、选调条件
(1)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学历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综合文稿、信息、研究等综合文字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3日-7月10日。报名者要如实填写《洞头区委办〈政研室、考核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交区委办秘书科(联系人:杨志平63480719、13806835581)。
2、资格审查。由区委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出考察面试通知书。
3、综合考察。由区委办自行组织,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文字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
4、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经区委办室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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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