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市公务员招考公安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和省公务员局有关招录文件精神,入闱南昌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现就体能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
二、体能测评地点:南昌市第二中学高中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2号)
三、体能测评对象和标准:特警职位入闱人员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民警职位入闱人员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先进行体能消耗较小的项目测评,再进行体能消耗较大的800米(女子)和1000米(男子)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对体测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7月7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南昌市第二中学参加体能测评,现场需交纳30元体能测评费,逾时未到作弃权处理。
2、考生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服装、鞋帽、饮用水等物品。
3、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后直到测评结束不得随意走动。在体能测评现场需听从指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带队的警官报告,因个人原因测评时喊号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关闭所有的通信工具,否则按作弊论处。
5、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应当场签字,以示负责。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公务员招考公安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的公告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