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沧州市直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32人】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为市行政审批局等12个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1名,为石油天然气资源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调)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科员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1名。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遴选公务员范围:我市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中人员范围: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公开遴选(招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参加遴选的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报名日期,每满12个月为一年。(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在报考范围)。
4.遴选(招调)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招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御河路50号)。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7年沧州市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2017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小 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职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各遴选(招调)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招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招调)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7、28日到市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具体考场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4日内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