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果洛州中小教师招聘公告【招38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果洛州2017年中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8名,其中:小学15名,初中2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小学15个岗位中3个岗位面向本州范围招聘,12个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初中23个岗位全部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其中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配合,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笔试考务、面试等工作均由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符合《果洛州2017年中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二)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精神,各县乡镇中小教师报考年龄部分放宽至40周岁。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上限放宽至45周岁。
(三)报考此次中小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至7月24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 26日9时至7月28日18时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内容:除报考藏文专业的考生内容为“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外;其他专业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向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了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分别用藏语和现代汉语两种语言文字备课并用藏语和汉语两种语言说课或讲课,分值各占50%。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或藏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其它事项
(一)加分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在青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计划(仅限乡镇及以下、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认定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4、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二)学历和专业的认定。
公开招聘中的所需专业是指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 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考生按户籍条件报考面向全省(或面向本州)范围岗位的,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中参加在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工作或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工作结束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县乡镇中小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教师,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六)本方案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州公办中小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填写完整(附件3),并到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七)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出现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予以认可。
(八)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九)其它相关要求,按《果洛州2017年中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十)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本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75-8358116,8384835;
果 洛 州 教 育 局 : 0975-8383595。
原标题:果洛州2017年中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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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果洛州中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果洛州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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