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4年山东省烟台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67人】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莱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7名(第二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应聘卫生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应届(指2014年应届,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不限年龄。
(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为准,下同)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除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其中应聘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医学学科门类专业;以研究生专业应聘教育类、其他类岗位的,所研究方向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六)应聘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认定资质条件。
(七)应聘卫生类医师、护理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九)应聘人员须为莱州市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以下应聘人员可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
1、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人员;
3、教育类生物教师、政治教师、物理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卫生类麻醉医师、预防医师、影像医师、放射物理技术、助产士和限研究生学历岗位,其他类规划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
(十)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