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84人】
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7年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适应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5、户籍及年龄要求(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4日):
(1)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市户籍。
(2)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为解决我县在岗顶编代课教师诉求问题,鼓励参加公开招聘小学岗位报名考试。根据顶编代课教师实际情况,不限其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可自选其一,并为其设置笔试加分项,1年工龄加0.5分 。代课工龄以教育局提供的《在岗顶编代课教师教龄年限认定表》为准。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 2017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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