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文昌市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考察通知
现将文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复检考生的考察另行通知。
二、考察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9月18日)
三、考察方式和要求
(一)材料审查
考察对象须在8月2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自传1份(可打印,须手写签名);
2、个人档案(密封盖章)
3、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收1份。
5、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报考职位要求学位的,须提供学位)
7、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系其他报考人员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8、县市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二)实地考察
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提前告知考察对象,各考察对象应在户籍所在地等候考察组。
1、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通过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2、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并请求派出所予以出具无犯罪的证明。
3、报考定向职位的考察对象(即“四项目人员”),还到所服务单位了解其在服务期内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06房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调配室。
联系电话:0898—63330057 63330508(传真)
联系人:陈育国、符策崴
原标题: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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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