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鹤峰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29人】
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29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1名、县统计局2名、县移民局2名、县纪委监察信息中心2名、县新闻中心2名、县疾控中心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1名、县残疾人康复中心1名、县会计核算中心1名、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名、县一中1名、县教学研究和老师培训中心1名、八峰民族1名、县思源10名。
(二)、选调范围:
1、县经济和信息化局1名、县统计局2名,在全县行政单位在编在岗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
2、县移民局2名,在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
3、县纪委监察信息中心2名、县新闻中心2名、县疾控中心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1名、县残疾人康复中心1名、县一中1名,在全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及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4、县财政信息中心1名、在全县财政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5、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名,在全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6、县教学研究和老师培训中心1名、八峰民族1名、县思源10名,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不含新机制教师)公开选调;
7、教育系统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县新闻中心编辑以外职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视具体岗位而定,但不能超过50周岁以上。
2.公务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学历视具体岗位而定。
3.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视同称职(合格))。
4.身体健康。
5.符合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公开选调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8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网阳光人事栏目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
2、报名地点:①县一中、县教学研究和老师培训中心、八峰民族、县思源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5283782 ;②其它职位在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地址: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5289886。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⑤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原标题: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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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