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山县选拔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公告【招10人】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快选拔年轻干部步伐,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拔一批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为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岗位,共10个。
二、选拔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公务员单位、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3、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年龄为准);
5、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4年以上(以组织人社部门录聘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时间至2017年9月1日);
6、具有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或全额事业编制(不含工勤编);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或有其它影响参加公开选拔的违法违纪情况的;
5、有影响任职的其他问题的。
四、选拔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个人申请,单位党委(组)出具推荐意见;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513室),联系电话:0734-5820886;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衡山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单位签审推荐意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所取得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编制情况表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近期2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要求: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可登录“衡山党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或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表格。
(二)资格审查。县委公选办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0:1,最少不得低于7: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选拔职位计划数。资格审查将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一套试题,总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参加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出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根据参加体检人数与选拔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从到低分依次替补1次。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乡镇的要到驻点村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的意见。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票决。
(八)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任用。公示结束后,县委正式任职或按法律程序提请任职。拟任职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已经选举产生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县委提出免职意见。
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衡山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
衡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