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鼎城区委政法委遴选政法干部公告【招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区委领导同意,中共鼎城区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职数
鼎城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3名(稳定办综合文秘1名;稳定办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对象
常德市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热爱政法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有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必须服务年限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和年龄均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按公历日期足月计算);
(三)综合文秘岗位要求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研究生学历报考,不限专业。
(四)综合文秘岗位(性别不限);稳定办工作人员岗位(限男性);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六)身体健康。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委托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17年8月21日至8月29日)。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鼎城党建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鼎城政法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遴选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委托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常德市鼎城区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有关资料报名。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社局公务员股,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月29日(限工作日)。
鼎城区人社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 5,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确定,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发布补充公告。内容为申论及政法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者择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等额替补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遴选人数1: 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报区委组织部核准。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鼎城党建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鼎城区政法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转任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或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公开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本方案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7384877
原标题:中共鼎城区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政法干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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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