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人】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沙湾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沙湾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等10个部门、乡镇现面向全疆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内(除本县外)党政群机关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未满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能履行正常调动手续的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讨论决定、选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30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沙湾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调办),办公地点设在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选调办统一组织,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每天10:00-19:30〈北京时间,下同〉),也可以配送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至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报名(配送地址: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奎屯路17号,邮编:832100)。每人只能从公开选调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限。
报名人员年龄、工作时间的界定,均以2017年9月1日为准进行推算。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路途较远的,可先配送复印件,待笔试前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沙湾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4)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同时报名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的考核表复印件;
报名者可登录沙湾县政府网下载《沙湾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选调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选调办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沙湾县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选调办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使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笔试时间在沙湾县政府网上另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沙湾县政府网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