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招81人】
为满足我区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1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7人,残疾人专职委员4人(具体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除复州湾街道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外,其他均为金普新区常住户口;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7.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8.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大连市108中学体育馆(金普新区永安大街967号)。
4.报名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在马桥子街道、湾里街道等11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中选择一个,不准同时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7.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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