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7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告【招3人】
为进一步深化市法院人事管理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1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酒泉市各级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
(1)35周岁以下;
(3)副科级以下职务,通过司法考试A证;
(4)公务员登记满2年。
2.司法警察:
(1)男性,身高175cm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正式警察身份并已评定警衔;
(4)在警察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以上涉及计算年龄、工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或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