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地税系统遴选公务员公告【招1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怒江州地税局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到怒江州地税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及人数
面向怒江州各级国家机关(含中央、省派驻本州的各级国家机关)。遴选设置职位1个遴选1人。详见《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
以上1个职位在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中遴选。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