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3人】
为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西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2个岗位,共招聘4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职数见《西陵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西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陵政务公开网发布《西陵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8:3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会议室(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西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报考人意愿,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西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及《承诺书》(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西陵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5室,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0月20日(8:30—12:00,14:00—18:00) 到各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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