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0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布克赛尔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相结合,注重平时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岗位适应性,通过公开选调把干部选用到适合的岗位上来。
二、选调职位
(一)正科级岗位(3名)
1、和布克赛尔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
2、和布克赛尔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3、和布克赛尔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二)副科级岗位(4名)
1、和布克赛尔县委党校副校长;
2、和布克赛尔县旅游局副局长;
3、和布克赛尔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4、和布克赛尔县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三)一般干部岗位(13名)
1、和布克赛尔县委办公室2名;
2、和布克赛尔县水政监察大队2名;
3、和布克赛尔县社会保险管理局2名;
4、和布克赛尔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名;
5、和布克赛尔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名;
6、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1名;
7、和布克赛尔县新兴组织党工委3名。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公开选调科级干部职位表》(附件2)和《2017年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公开选调一般干部职位表》(附件3)。
三、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内(除本县外)党政群机关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表现记录;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且能履行正常调动手续的人员。
(四)选调人员须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备案且工作满一年以上(包括试用期)。
(五)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六)科级干部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报名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处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近一年内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纪委通报批评的;
6、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九)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