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笔试准考证领取公告(第二次)
根据《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长宁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古典尚城小区斜对面(乘4路公交车到竹韵和居站下车往古典尚城小区方向直行100米慈竹路23号))3楼3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弃权。
二、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831-4623001
原标题: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