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砚山县水务局选调公告【招4人】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砚办发〔2014〕63号)精神,为认真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砚山县河道管理局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选调客观、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岗位见《2017年砚山县水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砚山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及学历要求:以《简章》要求为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人员身份必须与岗位相匹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五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各岗位的报名(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作限制,但面试分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选调。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等次次数多者优先;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砚山县水务局组织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至11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水务局508室(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6号)
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各类专业资格证书)。
2.《砚山县水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一式二份。
3.其他所需材料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