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工勤岗位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拟公开招聘工勤岗位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2017年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勤岗位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且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工作经历要求
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7年10月31日。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3.与招考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8002/)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日期:2017年11 月13日至15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9幢(江门市政府大院)市委政法委三楼政治处。咨询电话:0750-3276072、327607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