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清远市档案局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档案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等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符合职务条件者可直接到清远市档案局办公室报名(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办公),也可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档案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可到清远档案信息网http://www.gdqyda.net/下载),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3.《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文件可通过配送方式寄往以下联系地址,也可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y3367010@163.com。
4.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档案局办公室503(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2号楼),联系电话:0763-3662004,传真:0763-3662004。联系人:王小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