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学生连官招聘公告(900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文件精神及“大学生连官”招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一、 招聘数量
2017年,计划选拔招聘900名大学生,主要派遣到兵团14个师(市)所辖团场连队任职。
二、 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985”、“211”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可以免笔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学生干部和兵团籍毕业生;优先招聘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兵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自愿到兵团团场连队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三)聘期
1个聘期为3年,可以续聘1—2个聘期。
三、 方法步骤
1.网上报名(11月10日10:00—11月19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大学生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资格审查(11月11日—11月20日)。按照招聘条件,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毕业时间、年龄、学历、专业等)。
审查通过后,于11月22日10:00—11月25日18:00期间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3.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1月26日11:00—13:00。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笔试免试人员根据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告直接参加面试。
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自备考试用具,证件与报考信息不符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4.集中面试(11月29日—11月30日)。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入围人选按照招聘职数12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家庭困难的,需提交或户籍所在地县(团)级民政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人选(12月1日)。由兵团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6.组织体检(12月4日—12月5日)。组织确定人选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暂由大学生个人垫付。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并组织体检。递补人员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7.公示结果(12月6日10:00—12月12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公示体检通过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参加岗前培训。
8.岗前培训(12月13日—12月17日)。兵团党委组织部对招聘人员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9.派遣上岗(12月17日)。由各师(市)负责将大学生统一接回并派遣到用人单位。
10.签订协议。师(市)服务单位应在大学生到岗一周内和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