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平江县第四批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47人】
根据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15个单位拟公开选调4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所有年限截止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的,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可以报考,依此类推(因今年最后一次公开选调,时间放宽至12月31日)。具体选调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选调岗位信息为准。选调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811室)。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提前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双面打印),并将《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到现场报名。选调单位性质为行政或参公事业的,报名人员身份要求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考试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1、笔试
选调文秘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从到低分排名并按1:1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
4、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a、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或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b、笔试或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五、考察
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六、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相关手续。
七、选调工作纪律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和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 0730-6292370
县纪委 0730-6263535
原标题:2017年平江县第四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工作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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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平江县第四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平江县人力资源社会局
2017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