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盐源县聘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招10人】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和广泛代表性原则,我县拟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10名,现将聘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选聘范围
盐源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基层社区、企业、医院、高校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知识、较强的政策法规水平、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长年在本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保险监督工作。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等进行监督,举报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报,并填写《盐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附件1)。
(二)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选聘。对确定的人选,填写《盐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备案表》(附件2)。
(三)对确定的登记备案人选,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续聘,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五、工作性质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从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二)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因工作需要,抽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检查等工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补助。
(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川人社发〔2015〕31号)给予奖励。
六、选聘时间及申报地点
选聘工作从11月11日至12月5日结束。申报人将申报表在11月30日之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县武装部院内)。12月6日公示选聘结果。
咨询联系人:张平银
联系电话:0834—6362519,15308157596。
原标题: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关于聘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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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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