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源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的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市环境保护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为非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条件
(一)招聘岗位:编外聘用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辅助人员,聘用期两年。
(二)招聘人数:10人。
(三)学历专业:全日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29日);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现役军人;
5.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1月16日至19日,通过辽源市电视台、辽源日报、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微信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