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宁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为改善播音主持人队伍结构,播音主持人队伍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7年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08:00至2017年12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填报《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准备1寸彩色照片两张。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的考生需携带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3.通过网络报名者将上述电子文档投寄至湖北省咸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邮箱,邮箱地址:626161644@qq.com。领取《准考证》时请带齐原件备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传媒大厦12楼咸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 0715-8190165;
报名邮箱:626161644@qq.com
联系人:尹蕾
(四)说明
1.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体检考察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6日—12月7日广播电视台负责对考生年龄、学历、普通话等级等基本信息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试镜、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 1后,进入试镜环节。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