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迁市从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9人】
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7〕24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决定面向我市2017年度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2014-2016年度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县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水利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7年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7年度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2014-2016年度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未参加2016年全省定向招聘人员,并具备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宿迁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1月16日9:00-11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16日9:00-11月24日11:3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6日9:00-11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此次笔试按每位考生100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结束后,将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银行卡注销)。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14日-12月16日登陆宿迁考试鉴定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27-8435388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2017年度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2014-2016年度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未参加2016年全省定向招聘人员;
②本次招考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