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是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开展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业部门认证有机食品标志使用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初审及颁证后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业部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及资格注册、年检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海曙区宝善路220号409室,电话:0574-87115098,联系人:胡维敏。
3、报名办法:可选择现场报名方式或邮送报名方式,报名者从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或者将报名表和以上相关资料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邮局(EMS)寄送到招聘单位(地址:海曙区宝善路220号409室,邮编:315012);通过邮局寄送报名的考生,考试前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将于2018年1月 20日前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上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0:1时,则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30:1时,则不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宁波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过邮局寄送报名的考生,须提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按照电话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都淘汰。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上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nyj.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农业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0
原标题:宁波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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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农业局
2017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